福泉市公安局巡邏特警大隊一級警長張強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福泉市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黔南州紀委監(jiān)委20241024 14:30
2025年6月24日,貴州省平塘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福泉市公安局原一級警長張強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張強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被告人張強強退繳的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張強強利用其擔任福泉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轄區(qū)內管理對象李某、莫某某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或多次直接向上述二人索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2.0598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強強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shù)額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其歸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認罪悔罪,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可以從寬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平塘縣法院20250624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