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縣上江圩中學團建活動公款飲酒
請問學校團建活動可以集體公款喝酒嗎?
網友“快樂團建”20250522 17:14:17
紅網百姓呼聲
江永縣上江圩中學團建活動被領導強迫飲酒老師又被強迫繳費
5月17日,上江圩中學到江永旭日升開展團建活動,晚餐校長和一副校長帶頭集體飲酒,這件事發(fā)布到網上后,校領導為平息事情,5月26日要工會主席一個一個找飲酒老師繳納100元,用于擺平團建活動飲酒事件,并威脅飲酒老師如果不交,就會被處理。
請問,我們交這100元用來做什么:
1、如果用于交晚餐的費用作私人聚餐,難道這能改變公務活動集體飲酒的事實嗎,還有就是,如果是聚餐,沒有飲酒的老師為什么不交這100元,難道他們沒有用餐,要我們來買單。再說,我們是被校長和副校長逼迫飲酒的,他們不允許喝酒,我們能喝嗎,他們到處敬酒,大家都領了情,被逼無奈也喝了。
2、喝酒應該是某副校長帶頭的,在歌廳唱歌的時候就開始帶頭喝啤酒了,還強迫老師和他一起喝酒,晚餐他還帶他的同學千家峒學校的總務主任來喝酒(好像是不是姓李),要老師們也喝,老師們帶小孩、家屬參加活動的都要自己出錢,領導為什么可以免費帶同學來參加活動。
3、中餐校長和一副校長就開始帶頭喝酒了,中午喝的是啤酒。
4、按這樣說中午喝酒的和唱歌喝酒的是不是要出兩份錢或者三份錢。想問一問吃一餐飯每人能用得了100元嗎,多出的錢會不會進私人口袋。
網友“MGJ”20250527 11:30:11
紅網百姓呼聲
關于江永縣上江圩中學團建的三個疑問
疑問一:團建活動的目的是什么?縱觀整個活動讓人覺得就是親子活動!
疑問二:大部分老師都認為團建活動就在學校舉行,既節(jié)約時間又節(jié)約成本(上江圩小學就是這么搞的)為什么上江圩中學非要舍近求遠去允山旭日升?這其中有不有貓膩?抑或有不有利益輸送?
疑問三:團建活動公款吃喝飲酒算不算違反規(guī)定?
網友“0465”20250527 15:34:21
紅網百姓呼聲
尊敬的網友:
您好!關于您在紅網《百姓呼聲》發(fā)布的《關于江永縣上江圩中學團建的三個疑問》的網貼,我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調查,現(xiàn)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1.關于“疑問一”的回復:活動目的在于增強教師之間的凝聚力和團隊合作精神,緩解教師工作壓力。該校教師家屬付費一同參與工會活動有助于活躍氣氛,有利于家庭和睦。
2.關于“疑問二”的回復:5月17日(星期六),江永縣上江圩鎮(zhèn)中學組織到旭日升開展工會活動,通過了校委會集體研究,并征得了大部分教師的同意。旭日升是研學基地,有完善的團建活動設施設備,利于開展工會活動,團結同事,增強教師隊伍的凝聚力,學校綜合以上情況,并聽取教師們意見,選擇此處開展活動,并不存在利益輸送。
3.關于“疑問三”的回復:工會活動中何春紅、何永雄作為校領導參與飲酒,雖然餐后私人現(xiàn)金結算了消費,但違反了黨的紀律行為,縣教育局將按程序對相關人員依紀依規(guī)進行處理。
下一步,縣教育局將持續(xù)督促上江圩鎮(zhèn)中學加強教職工紀律管理,同時強化全縣教師集體活動指導,要求全縣各學校(幼兒園)舉一反三,開展警示教育,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不斷提高紀律意識和規(guī)矩意識,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風氣。
感謝您對江永教育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江永縣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
紅網百姓呼聲20250603 11:47
尊敬的網友:
您好!關于您在紅網《百姓呼聲》發(fā)布的《關于江永縣上江圩中學團建活動被領導強迫飲酒老師又被強迫繳費》的網貼,我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調查,現(xiàn)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通過核實,上江圩中學未收取任何人100元的餐費費用,不存在多余的錢進私人口袋。
工會活動中何某紅、何某雄作為校領導與部分教師一起飲酒,無強迫性,餐后雖由私人現(xiàn)金結算了消費,但違反了黨的紀律行為,縣教育局將按程序對相關人員依紀依規(guī)進行處理。
下一步,縣教育局將持續(xù)督促上江圩鎮(zhèn)中學加強教職工紀律管理與作風建設。如您發(fā)現(xiàn)該校有相應違紀的情況,請及時向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舉報,查實后我局將嚴肅處理。
感謝您對江永教育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江永縣教育局
2025年6月5日
紅網百姓呼聲20250605 10:38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警示教育黨員干部,推動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馳而不息糾“四風”樹新風,現(xiàn)將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江永縣上江圩鎮(zhèn)中學校長何春紅、副校長何永雄等人違規(guī)吃喝的問題。
2025年5月17日,上江圩鎮(zhèn)中學組織學校教師前往某家庭農場開展工會團建活動?;顒悠陂g,何春紅、何永雄與部分教師違規(guī)飲酒,工會主席陳杰作為工會團建活動負責人,未對違規(guī)飲酒行為予以制止,導致該問題多次引發(fā)網絡輿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5年7月,何春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校長、黨支部書記職務;何永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陳杰受到警告處分;其他違規(guī)參與飲酒的教師均受到相應組織處理。
2.江永縣公路建設養(yǎng)護中心原負責人唐少平、原黨支部書記歐陽開旗借黨建活動違規(guī)組織旅游的問題。
2023年10月,唐少平、歐陽開旗組織全體黨員在花垣縣十八洞村、芷江縣開展主題黨日期間,違規(guī)在5A景區(qū)鳳凰古城景區(qū)住宿,借機旅游。2025年3月,唐少平、歐陽開旗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江永縣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站長王東清違規(guī)收受禮品的問題。
縣政府辦二級調研員謝明堯帶隊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縣住建局總工程師高璇、縣質安站站長王東清及有關股室工作人員陪同
2021年2月至2023年1月,王東清多次違規(guī)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高檔煙酒禮品。2025年4月,王東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黨員干部違規(guī)吃喝、違規(guī)旅游、違規(guī)收受禮品等問題,尤其是在全黨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學習教育期間,個別黨員干部違規(guī)飲酒,暴露出少數黨員干部政治意識淡薄,對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意志、堅強決心認識不清,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置若罔聞,毫無敬畏之心,仍然心存僥幸、頂風違紀。對這類問題,必須堅持零容忍,露頭就打、嚴查快處、公開通報,絕不姑息。
全縣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以案為鑒,汲取深刻教訓,切實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持續(xù)筑牢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堤壩,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